9月10日,山西太原公安局官微对外通报晋商贷最新情况说明,内容提及:“晋商贷”案犯罪嫌疑人郝晓海等35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已于3019年5月6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,最迟会于2019年11月17日(此为最长期限,在六个半月内均可移送法院)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,并移送法院进行审理。因此,提醒广大晋商贷投资人耐心等候。
附警方通报原文:
2019年5月6日,犯罪嫌疑人郝晓海等35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近日,平安太原媒体联系山西刑民律师孙律师了解到,部分根据我国刑诉法相关规定,刑事犯罪需要经过三个阶段,公安侦查阶段,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以及法院审判阶段。
“晋商贷”案件于2019年5月6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。重大、复杂案件,可以延长0.5个月;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,退回补充侦查,以两次为限,每次1个月;两次可以2个月。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,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0.5个月,共3个月。因此,审查起诉法定办案期限不超过6.5个月,即从2019年5月6日移送检察院,最迟会于2019年11月17日(此为最长期限,在六个半月内均可移送法院)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,并移送法院进行审理。因此,提醒广大晋商贷投资人耐心等候。
温馨提示
关于晋商贷最新进展,平安太原将会持续跟踪,并第一时间公布平台,广大晋商贷出借人也可关注太原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”太原公安“,了解最新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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